各学院:
为了确保“课前到书”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 2010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,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教材的征订计划制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教材的征订
1.全日制本、专科生使用的教材及经审批同意使用的配套教学参考书、教学辅助资料,均归口教务处统一对外订购。
2.任课教师需按照《我学院教材征订单》中的各项内容认真详细地填写,以确保征订教材的准确性。各学院要由专人负责按照要求统一汇总在《我学院教材征订单》内,由主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,在时间送交教材科。教材征订单要求一式两份,学院留存一份,交教材科一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各学院2010年春季教材征订计划必须在
12
月
15
日
前送交教材科汇总报订,延期、误订责任自负。
3.凡承担其他学院课程的教师,应在本人所在学院完成教材的征订工作。
4.公共课教材征订时需提供使用学院、年级、班级和人数等准确和详细的信息。
5. 对于2009-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公选课程所用教材,现只需任课教师提供选用教材信息,订购数量在选课人数确定之后再及时报教材科。
6. 如任课教师需要订购教师用教材,也必须填写《我学院教材征订单》,否则不予征订与发放。
二、教材的选用
2010年春季教材征订计划按照下学期教学计划执行。各学院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,认真研究,兼顾本专两个层次的情况,详细参阅《教材征订目录》及相关的征订目录选择合适的教材。要优先选用精品教材、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和各级各类获奖教材;鼓励选用教育部“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”、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、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。
三、具体要求
1.为避免教材积压浪费,经各学院确定的教材征订计划不得随意变更,如果确实需要变更、调整,必须由本部门提出申请,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。
2.各学院领导应对本单位制定的教材征订计划严格把关,确保征订计划的准确性和严肃性,避免出现征订教材计划与实际课程不符或漏报的现象。凡因各学院工作失误造成的漏报教材,应及时填写《我学院教材征订单》,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,报教材科追订(教材科不承担误时责任)。
3.教材科不对学生进行教材的零售工作,请各学院对学生做好宣传工作。
四、其他
1.在2009-2010学年度未按学校规定交纳书费、书费余额为负数的学生,将停发该生2010年春季教材,请各学院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书费的催收工作。
2.请各学院通知2010届毕业生以班为单位于近期到教材科进行教材费的核算工作。
特此通知
附件:我学院2010年春季教材征订单
教务处
2010
年
11
月
10
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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