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2008-200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
2008-200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编排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教学任务安排、报送及课程表编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我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,要保证开设课程及课程学时和学分与各专业教学计划一致。教学计划不得随意改动。
二、我院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专业必修、专业选修等课程如需从其他院系聘请教师的,应由我院负责填报,并提前与聘请教师所在部门联系,确定聘请教师人选。我院聘请兼职教师或外聘、返聘教师应先履行审批手续,提前填写《我学院外(返)聘教师审批登记表》,报组织人事部审核备案,否则将不予认定。
三、自下学期开始全校上课时间每小节(每学时)改为50分钟,请各任课教师提前做好执行教学计划和课程表编排的准备工作。
四、教学计划是课程表的编排、学生选课和教师录入成绩的基本依据,我院安排专业课教学任务时,应从综合教务系统的 “教学计划” 中直接打印“2008-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期教学安排”表,在此表中填报周学时、授课学时、实验学时、上机学时和任课教师(填写在备注中)。因所有任务书需经过我院主管教学院长(系主任)审核通过后签章,各任课教师请于4月11日前交到博学楼804室,任务书一经上交后,不允许有改动。
五、5月6日公共课上课情况由教务处编排好后,我院将公共课的编排情况安排专业课表。
六、编排专业课表的要求是在各班级课表的各门课程下写清楚任课教师,上课地点、上课周学时以及第几周至第几周上课四项内容。专业课表要求在5月20号前上交,一经上交不允许做任何改动,过期不予受理。
七、6月23号开始学生开始选课,选课开始后,排课的数据和内容不允许做任何调整,7月10日选课结束,请同学们做好选课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